各二级学院、系(部)、处(室)、院属各单位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要求,现将2015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2015年5月1日(星期五)至5月3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。 放假期间,请各部门负责人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相关规定,坚守岗位,保持通讯畅通,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 特此通知。 校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