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 教育部于2014年7月8日发布了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>的通知》(教监〔2014〕4号),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宣传教育,强化监督检查,切实贯彻执行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,并于秋季开学前将《规定》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驻部监察局。湖南省教育厅于7月28日转发了该通知(湘教通〔2014〕324号),并且提出了具体的要求。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也于9月5日转发了相关信息。 现将《规定》及相关文件转发给大家,请认真学习,切实贯彻执行。 附件:1.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的通知.doc 管理学院 2014年9月9日 |
